当前位置: 首页 - 枣庄党史 - 党史人物

 
南竹泉
 

  

南竹泉,原名南永淇,1913年生,长山县六区道庄人。1935年在青岛工作时,认识了共产党员王纪武。1937年9月,在博山县由王纪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入党后,根据中共山东省委“脱下长衫,拿起钢枪,发动抗日游击战争”的指示,在胶济铁路两侧地区参与发动群众组织抗日武装的工作。1937年12月,参加黑铁山抗日武装起义,加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,先后任中队指导员、政治处秘书、民运训练班主任。1938年,部队番号改为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三支队后,任支队兵工厂政委。同年12月,调任中共淄博特委秘书长。1939年12月,任中共山东第一区党委秘书长。1940年夏,第一区党委分为鲁中区党委、鲁南区党委和滨海地委,任鲁南区党委秘书长。1941年春调鲁南专署,先后任经济建设科科长和民政科科长。

1943年4月,南竹泉调任峄县县长。时值峄县财政经济困难,部队没有正常的供应,战斗力受到很大影响。他到职后,发现运河南岸地区是海盐西运通道,决定向商贩征收盐粮及其他各种商品过境税,并对选定税收人员、税卡设置、税率确定进行认真研究,从此财政有了可靠收入,不仅保证了运河支队及县党政经费供应需求,且略有结余上交,支援了鲁南山区对敌斗争。同时,他研究制定征收公粮办法,夏收开始后即建立征收救国公粮制度,对我占区、顽我游击区、日伪占领区分别根据具体情况征收粮食或征收代金。由于敌人的分割封锁,对于邻接县的滕县、铜山、邳县等三县的部分地区,峄县县政府难以行使权利。为了开源,推行抗日民主政治,以八路军运河支队驻峄滕铜邳办事处名义,在上述地区推行政令、征收粮款。以上办法实施后,部队供应得到改善,部队战斗力得到加强,从主观上增强了对敌斗争的条件,从而顺利渡过敌后最艰苦的年代。

1943年冬,运河南岸地区划归淮北。1944年春至解放战争结束,南竹泉任鲁南行政公署民政处长。解放后,历任中共山东分局秘书处长,中共青岛市委委员,市军管会副秘书长,市财经委秘书长、副主任,中央建筑工程部基建司司长,中共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。1985年5月离休。





研究成果
枣庄党史
枣庄史志
电话:0632-8685016
地址:山东省枣庄市光明大道2621号 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
(0632) 8685016
E-mail:zaozhuang@dfz.cn
备案证编号:鲁ICP备14011134号
备案信息查询:https://beian.miit.gov.cn/#/Integrated/index
微信公众号
Copyright@2022 版权所有: 枣庄党史史志网